道教宫观规约
时间:2015-10-15 来源: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
(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)
阆苑琳宫,实神圣庄严之地;黄冠羽服,乃抱朴守真之士。不肃威仪,道俗焉别?不持斋戒,修真何凭?故太上传经,垂唯道是从之训;祖师立教,有清规玄范之 文。唯历代相承,戒律条文浩繁;时移世易,当有契理契机之规。为阐扬道范,丕振玄风,使务道之士知所依止,中国道教协会商诸山大德,特制订《道教宫观规 约》。凡我玄门道侣,各宜遵守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依清规而进德,秉道范以超凡。神明鉴察,可不慎欤!
兹将条文开列于后:
一、宫观之中不着道装,或道装不整、有失威仪者,罚 神前思过;
二、无故不参加早晚课诵者,罚神前思过;
三、殿堂内笑谈喧闹、言行轻佻者,罚神前思过;
四、参加宗教活动饮酒茹荤腥者,罚神前思过;
五、法事活动中跪拜不恭、心不在焉者,罚神前思过;
六、不尊敬师长、不友爱道众者,罚神前思过;
七、嫉贤妒能、造谣生事、毁人声誉者,罚神前思过;
八、在宫观殿堂、斋堂等公共场所吸烟者,罚神前思过;
九、不恭敬庙堂、神像,不爱惜经书、法物者,罚抄经思过;
十、拉帮结派、破坏道众和合者,轻则罚抄经思过,重 则迁单;
十一、怠慢信众,或向信众强索供养者,视情节轻重分 别责罚抄经思过、迁单;
十二、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责罚神前思过、迁单、革出道门。
十三、浪费食物、毁坏宫观物品、挥霍宫观财物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责罚神前思过、迁单、革出道门;
十四、贪污、霸占、挪用宫观财物者,迁单或革出道门;
十五、酗酒、赌博、行为不检、有损道教形象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责罚神前思过、迁单、革出道门;
十六、不修正道、妄行旁门、骗人财物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责罚神前思过、迁单、革出道门;
十七、滥收徒弟,乱吾道门,或以收徒为名牟利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责罚神前思过、迁单、革出道门;
十八、贬谤他教、破坏宗教和睦者,轻则罚抄经思过,重则革出道门;
十九、背弃道教信仰者,革出道门;
二十、触犯刑法者,革出道门。
以上条款,望道众各自省察,切莫触犯。各地宫观可据此制定清规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