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》的通知
时间:2015-11-09 来源: 省民委政法处
各市委统战部,各市发展改革委、民宗局、民政局、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,杨凌示范区党工委、管委会社会事务局:
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,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2012年2月16日,国家宗教局、中共中央统战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民 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》。现转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陕西省宗教事务局
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
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陕西省民政厅
陕西省财政厅
陕西省国家税务局
陕西省地方税务局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